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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放开、下放28项省级政府定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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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贵州省放开、下放28项省级政府定价项目

    12月29日,记者从贵州省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随着《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下放第一批省级政府定价项目的通知》公布,贵州省启动新一轮价格改革,集中放开、下放28项省级政府定价项目。

    为了深化全省价格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推进依法治价,激发市场活力,贵州省发改委切实转变价格管理职能,加快价格简政放权工作步伐,进一步加强了市场价格监管力度。

    放开管好 从政府“定”到市场“调”

    按照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和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的原则,此次贵州省集中放开、下放的首批28项政府定价项目已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其中,甲醇汽油价格、民办教育收费、律师服务收费、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收费、住宅小区利用小区公共场地停放车辆收费等共计20个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项目,将不再由政府价格部门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企事业单位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自主定价。

    另外,包括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全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在内的8项定价管理权限也实行了下放。

    此次价格简政放权,是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贵州省集中放开下放省级政府定价项目最多、涉及行业最广的一次,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服务民生等将产生积极作用。

    此次放开、下放的项目中,大多项目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为了切实加强放开、下放定价项目的调控和监管,贵州省发改委将对各地、各部门落实简政放权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于下放的定价项目,将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意见加强业务指导,增强地方对下放定价项目的承接能力。同时,还将强化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动态监测和预警,完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政策预案,保障各地市场价格平稳运行;对各方面广泛关注、价格违法行为较多的领域,研究制定行业价格行为监管办法,强化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减负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为了切实降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去年9月以来,贵州省发改委组织开展了以商业银行为重点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范围覆盖全省20家商业银行、39家分(支)行。

    此次检查对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和收费制度、减轻企业负担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行业规范,取消了一批收费项目,停收、免收部分收费,降低了部分收费标准,完善了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制度。据不完全统计,部分商业银行通过自查已主动清退不合理收费2500余万元。

    据悉,贵州省发改委将配合有关部门严格督促各商业银行执行已出台的各项收费优惠措施,并对银行业收费实行常态化监管。

    与此同时,贵州省还把教育、医疗等重点行业收费作为市场价格监管的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检查。今年以来,通过加大对这些行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共实施经济制裁2000余万元。

    应放尽放 继续加大改革力度

    据介绍,坚持市场导向、问题导向、民生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期盼,明年上半年,贵州省还将继续推出第二批放开、下放的省级定价项目。

    为此,贵州省发改委近期将再次对省级定价项目进行梳理,力争能放的就放、能下的就下,做到应放尽放。并通过进一步加快修订《贵州省定价目录》,将政府定价范围真正限定在重要公益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自然垄断环节。

    为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殡仪收费、公墓价格、医药价格等热点难点,明年,贵州省将积极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市场价格检查。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查处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检查处罚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切实提高价格监管效率。(孙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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