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8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推进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的要求,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开展了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认定工作。经省级商务、网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推荐、专家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三部门综合评议、社会公示等程序,现认定中关村软件园等12个园区为首批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名单
序号 园区名称 所在地
1 中关村软件园 北京市
2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天津市
3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辽宁省
4 上海浦东软件园 上海市
5 中国(南京)软件谷 江苏省
6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 浙江省
7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安徽省
8 厦门软件园 福建省
9 齐鲁软件园 山东省
10 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 广东省
11 海南生态软件园 海南省
12 成都天府软件园 四川省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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